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本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06-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