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1989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