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十六条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