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北京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全社会做表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