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北京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投诉和举报损害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