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五章 社会治理

第二十九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五章 社会治理 第二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要求,转变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整合辖区资源,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协商共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