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居民和单位遵纪守法,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