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