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三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三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二十一条 劳动报酬协商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资水平及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制度;
(三)加班工资基数、病假工资、休假工资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四)其他分配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