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