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南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居民应当学习必要的消防知识,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防火、灭火常识及逃生技能,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鼓励居民家庭制定火灾疏散逃生计划,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和疏散逃生器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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