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
第三章 博物馆管理

第二十条

博物馆条例 第三章 博物馆管理 第二十条 博物馆接受捐赠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博物馆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博物馆的馆舍或者其他设施;非国有博物馆还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作为博物馆馆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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