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