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鼓励、奖励事项,由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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