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鼓励、奖励事项,由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措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