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成长推进 第四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成长推进 第四十四条 市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的增长以及信用等级状况等要素,每年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的领域确定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在管理咨询、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资金需求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