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围绕国家战略,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立足于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国际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和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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