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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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PAGE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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