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招标组织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活动; (二)选择和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 (三)根据评标原则决定评标、定标办法; (四)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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