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招标组织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活动; (二)选择和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 (三)根据评标原则决定评标、定标办法; (四)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