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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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类
第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组织进行资格管理。
第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一条 招标组织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活动; (二)选择和确定符合...
第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者地方...
第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实行...
第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办法。但对单...
第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
第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组织者通过报刊、广播、电...
第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施工招标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
第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组织者; (二)编制招标文件...
第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
第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施工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各区建...
第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组织者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的,经原审查单位认可后,应当在投...
第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
第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八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二十日,大中型工程不少于三十日...
第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组织者应当持有施工招标组织资格证书。 前款所称招标组织者是具有施工招标组织资格的建设...
第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九条 标底价应当由工程成本、利润、税金和风险因素构成。
第二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条 标底价由招标组织者负责编制,作为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造价的预测或者控制范围。一个工程只能...
第二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底价超过投资计划时,建设单位应当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二条 凡持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者认证的施工企业承建资格证书和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
第二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工程量和市场行情自主确定投标价; (二)对要求优良等...
第二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四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或者收到投标邀请书后,拟参加施工投标的施工企业应当向招标组织者提供下列...
第二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综合说明书; ...
第二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六条 投标文件应当加盖投标人法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密封后,按照规定的时...
第二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七条 投标价由投标人负责编制。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自主报价...
第二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向招标组织者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落标的,招...
第二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九条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组织者主持进行。
第三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条 招标组织者应当自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召开开标会...
第三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一条 招标组织者应当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和公证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投标文件...
第三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三条 开标会议结束后,应当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议前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五条 评标应当遵照评标办法,坚持报价合理,工期适当,质量可靠,施工技术先进的原...
第三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建设单位推荐中标...
第三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属于审查、澄清、评价、...
第三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组织者应当于三日内书面通知中标人和落标的投标人,退回落...
第三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于定标后十日内签订建设工程承...
第四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中标人可以将允许分包的项目按照专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
第四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擅自撤销招标的,双倍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第四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招标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
第四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
第四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投标人隐瞒企业资质等级等投标真实情况的,投标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
第四十五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分包、再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
第四十六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
第四十七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
第四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在施工招标投标中滥用职权、泄露标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贷款协议或者贷款文件对招标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十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PAGE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