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九条 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组织者主持进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