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八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二十日,大中型工程不少于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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