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四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组织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组织者向有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并至少要有三个企业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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