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三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办法。但对单位工程,除基础、二次装修、专业设备的分部工程因特殊原因可以实行分部招标外,其他不得进行肢解招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