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在施工招标投标中滥用职权、泄露标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