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二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密封; (二)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填写或者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者未加盖法人印鉴; (四)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五)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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