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九条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招标投标文件的基础上,于定标后十日内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