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共建、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