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 第二条 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 第二条 台州府城墙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台州府城墙(以下简称城墙)位于临海市古城街道,包括城墙主墙体、敌台、马面、瓮城、城门、城楼等建筑以及城墙遗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