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

第八条

台州府城墙保护条例 第八条 经批准的城墙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城墙保护规划有关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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