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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