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7-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