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第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12-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