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从第七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七五”计划)开始,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按照科技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的原则,安排中央财政支出的科技三项费用(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下同)和科研事业费的预算拨款额度。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