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人民政府1991年11月22日发布的《上海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人民政府1991年12月5日发布的《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