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第六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第六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