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第六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国境河流港口和在同邻国相通河流航行,应当悬挂各项规定号帜,白昼还应当悬挂其所属国籍的国旗;在同邻国相通河流航行,还应当在前桅顶部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66-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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