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国境河流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66-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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