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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