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

第二十二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评审和授予 第二十二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奖章和证书。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