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第二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第二条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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