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