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