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在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照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