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对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少数民族用品企业的贷款,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和条件,予以贴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9-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