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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