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章 划定 第九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章 划定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