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1999-06-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