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第九条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 第九条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必须严格按照所报时间及规定的航区通行。在进入管理区和在管理区通行时,如见有从岸上或舰艇上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回答并无条件地执行信号要求。由于不遵守上述规定而发生的后果概由船方自行负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64-06-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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