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第九条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第九条 奥林匹克标志有效期为10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奥林匹克标志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国务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对续展的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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