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人文环境国际化
第二十二条
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三章 人文环境国际化 第二十二条 本市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的涉外社交礼仪、国外风俗习惯教育,鼓励开展第二外语教育。
市、区(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国际教育交流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国际学校。
市、区(县级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鼓励中小学校开展国际教育交流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国际学校。